湖南文理学院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类别: 信息公开年报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3/12/11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湖南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根据2012-2013学年学校党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设想等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面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实施校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2013学年,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开展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学校专门召开会议通报了教育部关于要求各高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工会、纪委监察处、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学工部、国资建设处、招生就业处等单位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同时,学校各单位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及有关事项。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事宜。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学校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和本校实际,研究制定了《湖南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校2012至2013学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有603项,其中:党政事务277项,占46%;人事职称30项,占5%;教育教学28,占4.6%;学术科研24项,占4%;财务管理22项,占3.6%;招生就业50项,占8.29 %;后勤工作26项,占4.3%。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召开教代会以及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和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新闻发布会、校内广播、公告栏、年鉴、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政办公室。本学年度,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而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2012-2013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在落实《实施细则》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个别单位还存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单位信息公开条目模块不够清晰或有条目模块但无内容;有的单位信息更新慢、查询难。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职能处室和学院的作用,促进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2.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为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管理,促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网站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
 
3.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做好“湖南文理学院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在校园建立一批电子显示屏。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4.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湖南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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