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9〕30号)要求,我校对上一年度(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分为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等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南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736-7186017;邮箱:yuehr@huas.edu.cn)。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2019学年,湖南文理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谋划部署,优化制度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以公开清单为基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湖南文理学院将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作为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引,逐条逐项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清单落实。2018年10月-12月,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严格对照教育部清单内容,结合近年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湖南文理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更新,进一步明确了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的信息类别、事项内容、责任部门、公开路径,以及各个责任部门的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在此基础上,信息公开办公室对公开事项清单逐条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及时做到动态更新的或者信息虽有公开但是未达到要求的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列表跟踪督办,确保清单中的信息公开事项全部落实到位。

(二)以服务师生为核心,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2018-2019学年,湖南文理学院大力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为学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一是动态更新并公开“三张清单”。学校对责任清单、审批清单、服务清单等“三张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在校务服务网以“一事一表”方式进行“五公开”,即名称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收费公开和监督公开。二是以信息公开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深化信息的公开与共享。学校第一时间在校园网向师生公布改革成果,每件事项的部门、名称、性质、办理类型和办理模式全面公开,接受师生的监督。三是着力打造阳光服务办事大厅2.0。推进阳光服务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促进各部门公开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提供全校审批、服务事项二维码查询,部分高频事项二维码上墙。

(三)以载体建设为重点,创新优化信息公开平台

2018-2019学年,湖南文理学院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联动的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综合服务网、校务服务网、求是新闻网等媒介的主渠道作用,做大做强新媒体公开平台,拓展新兴短视频等宣传平台。创新校务校情公开方式,建成“两微一端”等多个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二是是完善重要决策信息公开平台。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优化学校重大制度意见征求与解读平台,本学年中,《湖南文理学院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二十多个个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均通过该平台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学校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求与回复机制,对来源于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校长午餐日”活动以及学校工作会议等渠道的师生意见建议进行公开回复,及时了解师生关切,畅通师生建言献策渠道。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校2018至2019学年度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办公自动化网、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等途径发布信息3147条,其中,通知公告585条,党政文件280条,信息公开网1293条,校园新闻569条,官方微博285条,官方微信395条。共编印《湖南文理学院报》12期。校内各单位也通过本单位网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我校通过湖南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网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校报、学报、各类手册、报表等纸质媒体媒介:通过发行校报、学报等期刊,发放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校内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通过教代会、校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代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三)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制定了《湖南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十四个部分,包括学校概况、制度规范、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科研工作、人事管理、对外合作交流、财务管理、基建维修与资产、审计工作、突发事项、其他事项等,下设33个细化栏目并对各栏目进行内容充实、完善。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已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开展了两项工作:1.开展了信息梳理、载体设计等工作,明确了各部门在信息公开清单的职责;2.正在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布局,设立招生、财务、人事等专栏,清晰合理地展现信息公开的内容。具体情况见附件《湖南文理学院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四)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招生全程化信息公开。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生信息,维护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广大考生切身利益。

招生全域化信息公开。一是在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招生网站及时公开院校招生信息、各类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及使用原则、录取信息、高考动态、志愿参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和公示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招生的入选考生名单及优惠分值。三是在我校招生信息在线网站、招生微信及时公布各批次、各类别的提档分数和录取结果。进一步优化改版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加强招生信息安全。通过优化升级,为广大考生提供更为便捷、丰富的信息服务。加大软硬件投入,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招生网站信息和数据安全。

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招生计划和政策、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在招生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实施。

(五)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学校应主动公开包括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等在内的12项信息,学校均及时按规定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的同时,不断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制定财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范财务信息公开流程。对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财务信息依法受理、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当家理财,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成立由财务处处长担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成立由综合科科长担任组长的“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对信息公开情况实施监督。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职到位,使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在严密的组织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挥工会小组的参与作用,积极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通过多种渠道对财务信息进行公开:

1.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在学校每年召开的双代会上,由分管财经工作的副校长,做年度财经工作报告,介绍学校经常性财务工作、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和后勤财务工作,使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充分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每学期均召开由校内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秘书和财务经办人员参加的财经工作会,由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宣讲国家和学校最新的财经政策和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财经政策和纪律的知晓度和执行力。

2.设立财务宣传专栏、印制宣传材料。学校财务部门在所属各报账点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设置财务信息公开宣传专栏,将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经政策以及财务部门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张贴宣传,并将学校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制作成公示牌在收费点进行公示。设立财务处长信箱,财务咨询电话,以及通过校领导接待日定期接待师生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多渠道收集广大师生员工对财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印发财务宣传资料和服务手册,将相关财经政策、各项业务办理流程等内容向师生进行告知和宣传。

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公开财务信息。具体包括:(1)利用财务部门网站发布财务文件制度等信息;(2)在网上建立财务综合信息门户,在办公点设置触摸屏查询机和银行卡查询机,让师生员工随时可查询与个人相关的财务信息;(3)在财务部门网站中设置服务指南专栏,对学生、教职工的具体疑问进行解答;(4)通过建立财务联络员QQ群、财务微信微博和学院分管财务院长邮箱、财务短信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国家和学校最新财经政策、规章制度;(5)在财务处网站上设置“服务指南”,向全校师生提供可公开的服务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

4.深入学院开展财经政策宣讲。为配合推进校院两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学院财务管理水平,学校财务部门启动了对学院的财务政策宣讲,将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对口联系学院制度落到实处。由处领导带队,分成多个组,深入学院宣讲,内容涉及预算管理、网上自助报账、科研经费管理和财务信息化等各个方面。目前,学校财务部门已进行了10余场财经政策宣讲,切实加强了财务处与学院之间的沟通交流,扩大了财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和广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8-2019年度本学年学院受理申请0件次。

2.2018-2019年度学院坚决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学院收到不予受理申请总数0件次。

3.2018-2019年度我院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学校各单位在推进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信息公开栏建设、创新主动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进展。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但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主要是希望学校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提供更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五、学校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校无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学校重点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和考核监督上下功夫、做文章,取得良好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师生员工期待和事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智慧化、便捷性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还需要细化,等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与信息化校园建设紧密结合,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利用好学校各级各类网站升级和建立站群系统的机会,将信息公开栏目植入到各单位网站中,指导各二级单位形成独立的信息公开目录,实现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的准确扩展和实时更新;加紧智慧校园可视化平台的实施建设,推进可视化迎新、可视化教室、可视化校庆服务等多种场景的应用,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加智慧化、便捷性的信息服务。

(二)创新信息公开培训形式,不断激发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活力。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效率和水平。下一年度,我们将切实加强和兄弟高校的交流和沟通,继续探索创新信息公开的教育、宣讲和培训形式,利用好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多措并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三)细化信息公开考核项目,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机制。指导校内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作实践,进行制度和业务创新,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考核项目,特别是重点领域、社会大众关心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使相关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带动整个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湖南文理学院

2019年10月27日

 


湖南文理学院信息公开2018-2019学年度工作报告
类别: 信息公开年报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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